发表时间: 2023-06-25 09:16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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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消息,《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》)和《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》)已于近日发布。
《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》按照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、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,对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作出了系统性制度安排,部署了4方面12条措施,具体包括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、防范高杠杆过度融资、实施发行人分类监管等。证监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等审核意见履行注册程序,并重点关注六个重大情形。
《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》提出了5方面14条措施,明确主承销商应构建以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尽职调查体系,并对承销机构发行配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,包括不得承诺发行价格或利率、不得将发行价格或利率与承销费用挂钩、规范簿记建档过程和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。
据悉,下一步,证监会将扎实推进债券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,加快完善公司(企业)债券制度规则体系,持续推进审核注册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和透明化,强化债券全链条监管和风险防范,全面深化债券市场功能,更好支持***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,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
《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》从优化债券审核注册机制、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、强化债券存续期管理、依法打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等四个方面部署了具体措施,包括:
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,建立分工明确、高效衔接的审核注册流程,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安排,加强质量控制和廉政风险防范。
明确发行人应当严格履行本息偿付义务,加强募集资金管理;提高优质企业融资便利性,积极服务***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;压实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。
完善债券日常监管体系,健全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。
加大对债券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构建行政、民事、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;着力建设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债券市场,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。
证监会重点关注六个重大情形
根据《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》,证券交易所等承担公开发行债券审核主体责任,全面审核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、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出具审核意见。证监会以证券交易所等审核意见为基础履行注册程序,重点关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***宏观调控政策、产业政策,以及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无先例、重大敏感、重大舆情、重大影响偿债能力、重大违法违规线索等事项。
《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》还强化了“受理即纳入监管”要求,完善发行审核环节现场督导制度,对于审核中发现发行人或中介机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,及时启动现场核查;完善簿记建档规则,强化合规管理要求,严禁发行人在发行环节直接或间接认购其发行的债券,或通过返费等非市场化方式对发行定价进行不当干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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